遂溪县人民法院关于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提高教育整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开门搞整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遂溪县人民法院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顽瘴痼疾整治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参股借贷;
(四)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六)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七)其他突出问题。
二、监督举报的原则
举报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监督举报方式
遂溪县人民法院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问题可以通过当面举报、书面举报、网上举报、电话举报等方式。为确保及时开展线索核查,通过书面举报、网上举报、电话举报反映问题的请实名举报,遂溪县人民法院将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
当面举报:遂溪县遂城镇遂化路6号遂溪县人民法院信访室
书面举报:遂溪县遂城镇遂化路6号遂溪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邮编:524300
网上举报:fy6542670@163.com
电话举报:0759-6542670 、12368热线,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
遂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5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