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法院2017年工作报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4-02  浏览次数:360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遂 溪 县 人 民 法 院

工 作 报 告

 

 

2017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突出“强化主业、服务发展”工作重点,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职责,维护社会平稳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是司法办案稳步前行。去年全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381件,审结3920件,法官人均结案109件。在案件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审判质效仍保持较高水平,反映审判效率的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05%,反映案件质量的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为4.55%,生效案件发改率为0.27%,信访投诉率为0.3%二是诉讼服务转型升级。按照“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的标准,去年11月,我院诉讼服务中心被省法院确定为全省法院首批五家“诉讼服务示范窗口”之一,也是非珠三角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三是司法改革持续深化。在完善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建立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四是司法为民深入开展。强化理念,创新渠道,大力开展“送法五进”系列活动,不断推进司法公开向纵深发展五是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年共荣获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13项,其中省级2项、市级5项、县级6项。

一、履行司法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一)依法严惩刑事犯罪,推进平安遂溪建设。

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743件,审结709件,同比分别增长72.79%75.50%,惩治犯罪分子1016人。积极参与“飓风2017”专项行动,共审结涉毒、涉赌、涉“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金融领域犯罪等违法犯罪案件333件,打击犯罪分子409人。严惩腐败渎职犯罪,配合全县反腐败斗争,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933人。落实人权刑事司法保障,严格执行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和宽严相济政策,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审判工作,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符合案件封存条件的予以案件封存。

(二)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我县实施“绿色经济建县、协调发展兴县、创新驱动强县”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县域经济发展。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496件,审结2114件,同比分别增长3.01%13.96%,解决纠纷标的金额15.84亿元。加强涉民生权益纠纷案件的审判,依法保护民生权益,审结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医疗等涉民生案件564件;高度重视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及时化解婚姻家庭矛盾,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类案件544件;妥善调处利益矛盾,化解改革和生产经营风险,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买卖纠纷、房地产开发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金融借贷合同纠纷等案件627件。

(三)多措并举强化执行,助力解决“执行难”。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权威。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142件,执结1097件。铁拳治赖,执行高压力不减。依法对14宗案件的失信被执行人罚款18万元。实施司法拘留5657人,对拘留的被执行人进行警示和教育,提高自动履行和协助履行的自觉性。采取以拒执罪、妨害公务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边境控制、夜间执行、现场执行等多种执行措施,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快速查控,信息化助推执行成效。全力推进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充分运用最高法院“总对总”、省高院、市中院“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加强与银行、房产、国土、车管等部门对接,实现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覆盖,对被执行人存款及其他金融产品、证券、股权、房地产、车辆等实施查控。创新举措,“新招”频出提质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积极与中国移动遂溪分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在湛江地区首次采用“失信铃声”、“号码标记”等方式惩治“老赖”,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共完成网络司法拍卖35宗,金额逾1083万元。

二、落实司法改革举措,推动改革纵深推进

(一)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

全面探索实行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组建审判团队,落实合议庭负责制。下放案件审批权的同时,强化审判管理,促进管理精细化,规范审判执行权公正高效行使。完善法官进入、退出、奖惩、考评等管理机制。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组建法官“智囊团”,促进审判专业化。规范院庭领导办案机制,积极推动院庭领导和审委委员直接办案,完成从批案到办案的角色转变。院庭长办理案件2800件,占结案总数71.44%,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深化审判方式改革。

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在统一裁判尺度,把握疑难复杂案件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继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和量刑规范化改革,提高刑事案件当庭宣判率。推进庭前解决非法证据排除、异议证据、法律适用争议等问题,提高庭审效率和质量。规范民商事审判方式改革,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若干规定(试行)》,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

(三)深化员额制改革。

严格执行员额法官遴选标准和程序,畅通员额法官进出渠道。完成第二批员额法官选任工作,现有员额法官31名。解决未入额人员分流使用、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职业发展等问题。重视司法辅助人员的配备,构建以法官为中心的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完善和落实各类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级晋升等保障机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动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录工作,解决案多人少矛盾。

三、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满足群众多元需求

(一)推动诉讼服务“转型升级”。

我院按照“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的标准,全力推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去年83日,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整体升级改造完成并正式对外开放。中心占地总面积850平方米,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中心功能区、信访接待区。24小时自助服务区提供自助网上立案、信息查询、动态获取等便捷服务,实现司法便民的“ATM”模式,促进审判服务能力现代化。中心功能区涵盖有调解室、信访室、院长接待室等功能区室;配置了诉讼服务一体机、智能查询平台等自助服务终端;设置有等候区、便民点、残疾人通道等便民区域。中心引进的粤西首个智能导诉机器人,通过wifi连接互联网云平台的人工智能模块,提供各种诉讼服务。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是目前粤西地区面积最大、分区最合理、智能化程度最高、便民设施最完备的诉讼服务中心。

(二)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推行院长接访日制度,院长、副院长定期轮流值班,亲自督办信访案件,确保信访案件有效化解。落实信访事项首接首办责任制、重大敏感案件“三同步”工作制和重点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及时处理新发生的信访案件,全面清理 “骨头案”、“钉子案”,从根本上减“存量”,遏“增量”。加强十九大特别防护期信访维稳工作,有效解决了一批多年未能了结的重点信访案件。2017年,共接访群众67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15人次,处理来信18件,办理上级机关交办事项10件。

(三)大力开展“送法五进”系列普法活动。

积极开展送法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军营等系列活动,加强普法宣传。组织干警到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并向该企业职工赠送《宪法》、《劳动法》等书籍,帮助企业增强法律意识。这一活动被《湛江日报》、《湛江晚报》和湛江电视台、湛江电台等多家媒体广泛报道。与遂溪工商联联合举办“以案释法”法律宣传活动,邀请县工商联会员30余人旁听案件庭审。与县检察院在北坡兴文学校联合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送法进校园活动。组织青年干警前往遂城镇分界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专题讲座,向广大师生进行普法宣传。积极参与县妇儿工委联合开展的“化解矛盾纠纷,创建平安家庭”和县文明办统一开展的学雷锋志愿服务统一行动日活动。2017年,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6人次,解答法律疑问78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50余份。

(四)多方联动提供多元司法服务。

积极引进社会力量,推进司法资源与社会资源交融共享,为群众提供多元司法服务。我院与消委会、工商联、妇联、司法局、社保局等单位签署合作协议,健全诉调对接机制;与公证处签署合作协议,协同办理公证、保全等与公证相关业务;与县法律援助处合作,成立县法律援助处派驻人民法院工作站,为当事人提供答疑咨询等法律服务。

(五)切实加强司法救助工作。

强化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及近亲属、涉诉信访人、申请执行人给予经济救助。2017年,共安排执行救助25人,发放执行救助金29万元,批准经济困难当事人缓交诉讼费199.55万元,保障经济有困难的群众能通过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一)推进“四大平台”建设,构建阳光司法体制。

推进审判流程、庭审公开、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依法及时公开审判执行节点信息,打造“阳光法院”。截止到去年12月底,我院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共6310篇。推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网络直播,在中国庭审公开网随时直播公开审判案件的庭审,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司法文明。

(二)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主动改进司法工作。

认真落实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制度,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人大专项督查。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自觉接受权力监督和民主监督,主动征询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开展由院领导带队走访代表、委员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观摩庭审、见证执行。加大对代表、委员关注案件的督办力度。对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列明案件详细情况,督促办案法官尽快处理,跟踪办案进度,并向代表、委员反馈案件信息和处理结果。2017年,共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个案问题16件。

(三)加大司法宣传,拓展司法功能。

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继续完善“一报两网三微”(即“遂法快讯”手机报、门户网站、内部网站、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购置LED信息展示屏,发布庭审公告、庭审直播、宣传视频等信息。携手媒体合作,着力扩大宣传工作影响力和覆盖面。传递司法正能量,为开展司法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2017年,在各级媒体刊发法制报道30余篇,在微博、微信平台发布信息100多条,取得良好效果。

五、强化司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院

(一)认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坚持把学习和教育放在首位。组织全院干警集中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式,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积极开展“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等专题教育活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精心组织机关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机关党建提质行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三会一课”,创新主题教育、专题党课组织形式,提升干警政治素养。

(二)不断提升司法业务水平。

大力加强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干警运用专业知识应对复杂局面、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社会沟通能力。组织干警参与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等高校举办的专题培训。定期开展经验交流、理论研讨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干警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全院延伸。广泛开展廉洁司法警示教育,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审判执行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大力整治“六难三案”,落实“八项规定”,严肃整治司法作风,严格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积极配合市中院第一巡察组开展司法巡察工作,正视司法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狠抓整改,融汇贯通,促进工作。

在回顾一年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审判执行工作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社会各界的期待还存在差距;案件质量仍需下大力气提高;司法改革后新型审判团队的磨合,审判管理监督以及法官职业保障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缺口仍然较大;党风廉政建设任重道远,个别干警一些习惯性思维和做法没有彻底改变,纪律作风问题、违纪违法案件仍然存在。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我县“六大行动计划”、加快建设美丽新遂溪,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院将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突出从严治院工作重点,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全面推进法治遂溪、平安遂溪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把好政治方向。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党建带队建,以规范促审判,推动法院工作提质增效。

二是进一步抓好审判主业。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高效审理民商事案件,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维护司法权威。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促进涉诉信访案件高效化解。

三是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权责明晰、权责一致;创新审判管理,完善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和司法人员工作绩效、考评考核的激励机制。

四是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诉前联调、巡回法庭、“送法五进”等活动,不断拓宽司法服务范围,让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五是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按照“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内在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加强正风肃纪反腐败力度,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体系。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新的一年,我院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主动作为,抓住机遇,围绕审判主业,延伸服务职能,为加快建设美丽新遂溪,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遂溪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2012124,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这一重要法治论述。20137月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将其确定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总目标。

2、有关指标:

1)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法定审限内结案数除以总结案数(包括延长审限后结案数)所得到的比率。

2)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已结上(抗)诉案件中,结果为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与同期已结一审案件中判决结案之比。

3)生效案件发改率:已结再审案件中,结果为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与同期发生法律效力案件之比。

4)信访投诉率:来信来访、申请案件数除以生效案件总数(包括执行案件)的比率。

3、四项改革: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改革。

4、飓风2017专项行动:是指广东省公安厅以民意为导向,突出打防结合,组织全省公安机关重点打击涉毒、涉盗抢、涉电信诈骗及金融领域突出犯罪,并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地区整治力度,全力推动社会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整体打防成效。

5、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打击和孤立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6、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将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等6种情形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通过向社会公布、向相关单位通报其个人信息和拒不履行的情况、限制高消费等方式,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的一项制度。

7、法官员额制:即法官的编制限额。即从编制上确定法官数量的制度,它是法官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目的是通过控制法官数量等措施,促进法官队伍精英化、专业化,提高法官队伍素质。

8、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审判权是指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判的一种国家权力,运行机制是指影响运行的结构、功能及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方式等因素所构成的体系。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是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核心,改革的重点在于解决审判权独立性不足、功能定位偏差等问题。未来的改革方向将是明确法官独立审判权问题,提高法官职业化程度;明确法院内部权力运行问题,限制院、庭长实行行政性的管理权,减少或取消对案件裁判结果的审批,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

9、案件繁简分流:是指根据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影响等因素,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适用适当的审理程序,规范完善不同程序之间的转换衔接,该繁则繁,当简则简,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10、诉前联调:2011年以来,广东各地形成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牵头、综治办协调、法院为主、各方参与”的矛盾纠纷联合调解机制,目标是将矛盾化解在诉讼前,以减少诉讼成本,增强矛盾化解效果。

11、四大公开平台:为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周强院长在20131127日召开的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上首先提出建立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 2016年7月6,中国法院网与新浪网正式签约,开始中国法院庭审公开网项目建设,这标志着继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之后,中国庭审公开网成为人民法院着力打造的第四大公开平台,这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的一项重大举措。

12、“六难三案”: 20146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的要着力解决人民法院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简称“六难三案”。

13、诉讼服务示范窗口20171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创建诉讼服务示范窗口动员会,制定下发《关于在全省法院创建诉讼服务示范窗口的意见》,就推动全省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新发展、新跨越作出安排。在此基础上,按照“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实际”的原则,全省法院将开展“2017广东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示范窗口”网络投票活动。通过此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省诉讼服务中心窗口的服务质量。

14、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下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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