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法院2016年工作报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3-16  浏览次数:352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遂 溪 县 人 民 法 院

工 作 报 告

 

2016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突出“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工作重点,狠抓执法办案,推进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司法办案稳步前行。去年全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759件,审结4094件,法官人均结案106件,比上年分别增长18.92%18.12%24.71%,三项指标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三位。在案件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审判质效仍保持较高水平,反映审判效率的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8.71%;反映案件质量的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为4.03%,生效案件发改率为0.60%,信访投诉率为0.20%司法改革有序推进。四项改革措施按要求相继落实。司法为民深入开展。创新巡回审判模式,主动参与遂溪法治建设;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全年共荣获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16项,其中省级1项、市级8项、县级7项。

一、发挥审判职能,强化保障服务

(一)严厉惩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30件,审结404件,同比分别增长10.82%9.78%,惩治犯罪分子599人。积极参与“飓风2016”专项行动,共审结涉毒、涉赌、涉“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金融领域犯罪等突出违法犯罪案件217件,打击犯罪分子296人。严惩腐败渎职犯罪,配合全县反腐败斗争,审结职务犯罪案件915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彻罪刑法定、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正义、疑罪从无等原则,提高刑事案件审判质量。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妥善调处民商事纠纷,服务经济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423件,审结1855件,解决纠纷标的金额15.98亿元。依法审理人身损害、财产权属、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涉民生案件,促进改善民生;妥善处理涉及离婚、抚养、赡养及继承类案件,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维护和谐家庭关系;发挥商事审判规范、引导和调解市场经济的作用,审结金融借贷、买卖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诚实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全力推进执行工作,提高司法权威。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906件,执结1835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1.65亿元。积极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清理执行案款、清理执行存案”等专项活动,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权威。积极运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制裁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全国法院执行系统,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推送到银行、高铁、航空等企业和工商管理、政府采购等部门,实行限制高消费、限制开办公司、限制参与政府采购,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敦促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从去年7月起将100多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晾晒在全丰·中央广场的两块LED大屏幕上,让失信被执行人原形毕露,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能力

(一)积极落实党委和上级法院各项改革工作部署。去年以来,我院重点推进员额制法官选任、人员分类管理、新型审判团队组建、法院资产清理、人财物省统管等多项改革。按照市中院的总体安排,现已完成了首批24名入额法官的遴选工作。

(二)构建新型审判团队。我院印发了《第一批入额法官审判团队人员组合情况的通知》和《关于明确入额法官审判团队人员职责的通知》等文件。《通知》结合员额法官数量、审判辅助人员工作特点、案件性质和数量等因素,组建起24个新型审判团队,并明确了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职责,确保把每一名干警配置到其最熟悉、最能发挥特长的审判单元中,切实将司法责任制运行工作落实到位。

(三)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规范院庭领导办案机制,积极推动院庭领导和审委委员直接办案,完成从批案到办案的角色转变。24个审判团队建立以后,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积极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完善合议庭、审委会办案责任制,改革案件审批制度,实现有效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双重目标。

(四)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为有效化解法官办案压力、提高案件质效,我院成立了以法官名字命名的“陈调法官团队”,专门负责审理离婚案件和小标的额民事速裁案件。该团队采用“1名主审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审判团队形式,实行小额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推进小额诉讼速裁工作,切实做到简案快审,提高了诉讼效率,化解了法官办案压力。

(五)建立专业法官会议。为进一步提高刑事、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水平,我院成立了刑事、民商事两个专业法官会议。专业法官会议由资深法官组成,专门讨论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的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问题。专业法官会议通过总结同类型案件审判工作经验,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指导审判工作,为法官审判工作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

三、践行司法为民,增进民生福祉

(一)改进诉讼服务,保障群众诉求。全方位实行立案登记制,对诉讼当事人提交的立案材料一次性审查和告知补正,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如实立案。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导诉及立案窗口服务,增设诉讼便民设施,开通案件信息终端查询系统,更好地满足当事人的诉讼服务需求。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诉调对接。加强与司法局、妇联、医院等单位的协同合作,多方联动妥善调处社会矛盾。全年共办理诉前联调案件114件,全部调解结案。强化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信访人、申请执行人给予救助。全年依法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80.86万元,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基金67万元。

(二)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实现息诉罢访。加强信访工作力量,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实行“诉访分离”,推行院长接访日制度,院长、副院长定期轮流值班,亲自督办信访案件,确保信访案件有效化解。全年共接访群众11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46件,处理群众来信13件,办理上级机关交办案件22件。

(三)加强司法宣传,拓宽司法功能。继续推进巡回审判活动,积极打造特色巡回法庭,于去年8月率先在湛江地区启用巡回审判车,实现微缩法庭进乡村。该活动被《人民法院报》、《广州日报》、《湛江日报》、《湛江晚报》、金羊网、中新网和湛江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广泛报道。在市中院的统一部署下,挂牌成立“遂溪孔子文化城旅游巡回法庭”、“仙裙岛旅游巡回法庭”,积极助力我市建设旅游诚信示范市,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积极参加“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6.26”国际禁毒日法制宣传和“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人次,解答法律疑问70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余份。

(四)参与社会治理,延伸司法服务。积极参与遂溪平安法治建设,努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基层矛盾,切实推进我县依法治县、创建“平安遂溪”进程。按照省市县开展扶贫工作的任务目标,做好三年精准扶贫工作。实行“包干到户、精准谋划”,成立帮扶小组,共投入扶贫资金11万元,帮助帮扶户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扶贫帮扶帮出实效。

四、加强司法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严格司法管理,确保案件质量。完善规章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强化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借助“综合监控指标体系”平台,从立案、分案到结案、归档,实行全流程监督管理。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每月下发两期《办案情况通报》,通报各业务庭以及承办法官的办案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登记报告,落实案件过问情况登记制度。

(二)推进阳光司法,扩大司法公开。持续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全年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裁判文书2010份。加大司法宣传力度,不断完善“一报两网三微”(即“遂法快讯”手机报、门户网站、内部网站、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在各级媒体刊发法制报道105篇,发布微博、微信2000多条。

(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改进法院工作。先后向人大常委会做了开展司法建议工作、规范司法行为等专题报告,按照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认真加以整改。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自觉接受权力监督和民主监督,主动征询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大对代表、委员关注案件的督办力度。坚持开展由院领导带队走访代表、委员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和观摩庭审。

(四)加强后勤保障,提升管理水平。完善后勤保障工作机制,规范车辆、档案、财务管理。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先后完成审判法庭数字化、审委会议室数字化、办公大楼4G无线网络全覆盖等建设工程,切实提高法院办公自动化程度。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院内道路硬底化工程,实现法院整体美化、亮化、绿化,法院面貌焕然一新。

五、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廉洁司法

(一)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高政治思想水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查、撰写征文、专题讲座等形式,增强党性修养。邀请市委党校吴玉英教授作题为《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治国理政新思路》专题讲座,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创新学习教育活动形式,开展“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活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大力加强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启动“遂法学习讲坛”系列讲座活动,邀请法学教授、资深法官作专题讲座。先后选派5批干警到国家法官学院、广东法官学院、四川大学、浙江大学等地参加培训。定期开展经验交流、理论研讨等活动,组织干警撰写理论文章,鼓励干警参加高学历教育,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干警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压实“一岗双责”,严格执纪问责。强化纪律监督,开展审务督查、司法巡查,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去年,我院共进行谈话提醒82人次。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党员随身微教育等专项活动,切实提高党章党纪执行力。大力整治“六难三案”,落实“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开展“以案治本”,深入剖析干警违法违纪被查处的根源,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全体干警大会,用反面典型抓教育,敲警钟。

在回顾一年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审判执行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遂溪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案件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司法改革以后,法官员额减少,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缺口较大;专业性人才外流、法官老龄化现象严重,人员待遇仍需保障提高;党风廉政建设任重道远,个别干警过去的一些习惯性思维和做法没有彻底改变,纪律作风问题、违纪违法案件仍然存在。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

2017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是我们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我县实现“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省市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和从严从实从细总要求,强化安全稳定意识,增强保障服务能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化司法改革,狠抓队伍建设,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做好审判主业,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严厉惩治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惩处黑恶势力、涉爆涉枪、涉毒涉赌等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高效审理民商事案件,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转变执行工作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维护司法权威。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加强督查督办,落实信访事项首接首办责任制、重大敏感案件“三同步”工作制和重点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促进涉诉信访案件高效化解。

二是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公正高效司法。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完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审判管理和监督,做到放管结合、放而有序。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继续推进“送法五进”、巡回法庭、平安社区建设等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按照构建“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要求,对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三位一体统筹建设。加强人民法庭办公场所内外形象、物质装备和审判庭数字化建设,实现规范化发展。

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打造“智慧法院”。按照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要求,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建设,实现诉讼业务全过程网上办理。加快推进电子档案建设,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运用。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建成执行指挥中心远程视频指挥调度系统。通过自媒体平台、网络媒体等传播方式,加强和改进司法宣传工作。

五是强化从严治党,建设过硬法院队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以系统党建为切入点,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之以恒加强正风肃纪反腐败力度,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廉政体系。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新的一年,我院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主动作为,抓住机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打造“生态、文明、法治、和谐新遂溪”做出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件:

《遂溪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2012124,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这一重要法治论述。20137月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将其确定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总目标。

2、有关指标:

1)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法定审限内结案数除以总结案数(包括延长审限后结案数)所得到的比率。

2)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已结上(抗)诉案件中,结果为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与同期已结一审案件中判决结案之比。

3)生效案件发改率:已结再审案件中,结果为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与同期发生法律效力案件之比。

4)信访投诉率:来信来访、申请案件数除以生效案件总数(包括执行案件)的比率。

3、四项改革: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改革。

4、飓风2016专项行动:是指广东省公安厅在2014年以打开路、2015年纵深打击的基础上,以民意为导向,突出打防结合,组织全省公安机关重点打击涉毒、涉盗抢、涉电信诈骗及金融领域突出犯罪,并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地区整治力度,全力推动社会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整体打防成效。

5、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打击和孤立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6、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将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等6种情形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通过向社会公布、向相关单位通报其个人信息和拒不履行的情况、限制高消费等方式,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的一项制度。

7、法官员额制:即法官的编制限额。即从编制上确定法官数量的制度,它是法官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目的是通过控制法官数量等措施,促进法官队伍精英化、专业化,提高法官队伍素质。

8、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审判权是指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判的一种国家权力,运行机制是指影响运行的结构、功能及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方式等因素所构成的体系。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是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核心,改革的重点在于解决审判权独立性不足、功能定位偏差等问题。未来的改革方向将是明确法官独立审判权问题,提高法官职业化程度;明确法院内部权力运行问题,限制院、庭长实行行政性的管理权,减少或取消对案件裁判结果的审批,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

9、案件繁简分流:是指根据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影响等因素,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适用适当的审理程序,规范完善不同程序之间的转换衔接,该繁则繁,当简则简,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10、诉前联调:2011年以来,广东各地形成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牵头、综治办协调、法院为主、各方参与”的矛盾纠纷联合调解机制,目标是将矛盾化解在诉讼前,以减少诉讼成本,增强矛盾化解效果。

11、巡回法庭:是指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农村及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等偏远地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的一种审判方式。

12、三大公开平台:为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周强院长在20131127日召开的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上首先提出建立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并要求选择部分法院开展试点工作,这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的一项重大举措。

13、“四个意识”:是指20161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首次公开提出的“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14、“六难三案”: 20146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的要着力解决人民法院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简称“六难三案”。

15、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具体包括:形成全国法院固定和移动网络相结合、全面支持广大干警和社会公众随时随地接入的“网络法院”;形成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全面覆盖全国法院和人民群众,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法院”;形成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100%,国家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案件数据、电子档案、司法解释等覆盖率100%,具有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按需服务能力的“智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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