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法院2018年工作报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4-17  浏览次数:361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遂溪县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

 


 

    2018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突出党建引领,打造过硬队伍,履行审判职能深入推进平安遂溪建设,服务保障地方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司法办案稳中向前。去年全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142件,审结4743件,结案率为92.24%,同比分别增长17.5%21.05%2.71%。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46件。在案件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审判质效仍保持较高水平。反映审判效率的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8.87%。反映案件质量的民事一审服判息诉率90.86%,审判质量稳步向好。二是队伍建设成果丰硕。全年共荣获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8项,其中国家级1项、省级1项、市级5项、县级1项。我院司法警察大队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我院成为全省四家、粤西地区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法院。三是司法改革纵深推进。继续完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法官员额制,深化绩效考核机制,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健全人民陪审员制度。四是法庭“两化”建设品牌初显。坚持创新引领,结合法庭工作实际,在特字上做文章,在为民上下功夫,打造特色法庭品牌。

一、立足审判主业,服务发展大局

(一)严惩刑事犯罪,强化安全维稳

以社会大局稳定为基本任务,以群众安居乐业为根本目标,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28件(含旧存34件),审结516件,惩治犯罪分子532人。加大从严从快惩处力度,共受理各类涉黑涉恶案件1554人,审结14件,惩治犯罪分子48人,处理县扫黑办移交的线索5件。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判处故意伤害、强奸、抢劫、涉枪涉爆、校园欺凌等案件83102人。从严惩治黄、赌、毒犯罪,审理涉黄涉赌涉毒等案件213275人。依法打击抢夺、盗窃、拐卖妇女儿童、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坑农害农以及破坏扶贫政策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7193人。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拍“蝇”打“伞”,严惩腐败渎职犯罪,审结职务犯罪案件410人。实行未成年犯罪圆桌审判模式,推进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判后回访等工作。

(二)妥善化解纠纷,服务保障发展

围绕我县全面推进与湛江市区同城发展、大力推动县“6+1行动计划”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551件,审结3287件,同比分别增长42.55%55.63%,解决纠纷标的金额6.897亿元。强化金融风险化解。配合我县农村信用联社改制农商行工作,依法审理金融借贷等纠纷案件168件,标的金额约11788万元。加强对各类企业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保护,倡导诚实守信,激发市场活力。加大涉民生案件审判力度。审结民间借贷、房地产开发、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资纠纷等涉民生权益案件1858件,依法保障民生权益。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系列案件689件,涉案当事人1378人,有效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注重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588件,及时化解婚姻家庭矛盾,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涉军案件审判。依法审结一批涉军队停止有偿服务案件,确保停偿政策平稳有序落地。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依法处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涉及土地承包、“三权分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等各类案件,保障农民财产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

(三)强化执行攻坚,兑现人民承诺

20163月,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全国“两会”上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年,我院认真贯彻中央决策,全面落实上级法院工作部署,以求真务实、迎难而上的作风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通过开展“决胜2018”、“南粤执行风暴”等专项活动,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063件,办结940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6641.89万元。基本解决执行难四项核心指标全部达标,其中有财产案件法定期限内执行完毕率95.47%,终本案件合格率96.7%,信访案件办结率100%,三年综合结案率97.19%,其他重点指标稳步向好。联合惩戒出成效。强化跨部门协调监管和联合惩戒。2018年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33人次,限制高消费2050人次。强化对抗拒执行等行为的制裁力度。制定“三个一”工作方案,即“集中拘留一批、公布老赖一批、领导包案一批”。司法拘留75人,边境控制2人,罚款33人,金额50.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审查6人。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建成集网络查控、远程指挥、监督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四级联网执行远程视频指挥系统,配备专人常驻执行指挥中心。自投入实体化运作后至今,指挥中心共参与执行行动、进行远程视频指挥6次,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推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构建。运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实现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覆盖。2018年网络查控系统共处理财产查询任务1210项。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全年共进行网络拍卖106件,成交96件,成交额5465万元。强化执行工作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引导社会舆论、推进执行工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指引群众正确理解“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区别,以更广泛的司法公开赢得群众的了解和支持。

二、深化司法改革,促进科学发展

(一)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完善激励分配机制

制定《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健全以工作绩效、队伍建设、思想作风纪律和综合业务能力等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制度,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确保考核真正发挥科学评价法官和各类工作人员工作业绩的作用。

(二)理顺部门职能定位,推进内设机构改革

按照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制定《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切入点,构建以审判为中心,设置科学、职能明确、协同高效的司法机构,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创新发展。改革后,内设机构为13个,其中审判业务机构10个,非审判业务机构3个。

(三)落实法官员额改革,推动人员分类管理

严格执行员额法官遴选标准和程序,畅通员额法官进出渠道。完成第三批员额法官选任工作,现有员额法官30名。解决未入额人员分流使用、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职业发展等问题。重视司法辅助人员的配备,推动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录工作。完成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身份确认工作,完善和落实各类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级晋升等保障机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聘任制速录员补充进审判团队,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解决案多人少矛盾。

(四)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提高参审陪审质量

全面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严格按照法律与文件规定,与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共同配合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公平性。扩大参审范围,保障公民陪审权利,完善随机抽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公信度。

三、强化司法服务,践行为民宗旨

(一)推动诉讼服务提质增效

指尖司法更便民。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对接,把微信立案、网上办案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新举措,推行“一次受理、一网通办”。通过信息化手段,诉讼参与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立案、缴费等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的服务口号,提升了诉讼服务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优化了工作流程。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投入使用以来,共立案6277件,其中网上立案1870件。当事人到窗口立案的时间缩短至5-10分钟。设立速裁中心。在立案庭设立速裁案件工作室,抽调精干审判团队负责审理简单民事案件,做到简审、快判,进一步增强办案效果。去年11月,省法院龚稼立院长率队到我院调研指导,对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及运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要求我院继续创新发展,擦亮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示范窗口”的金字招牌。

(二)法庭“两化”建设品牌初显

按照人民法庭“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我院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思路,结合实际,大力推进“一庭一品牌”建设,着重把城月法庭打造成基层法庭党建示范阵地,把北坡法庭打造成以黄石养同志为代表的先进典型宣传基地,把杨柑法庭打造成花园式法庭,努力彰显法庭特色。

(三)开展“送法五进”系列普法活动

积极开展送法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军营等系列活动,加强普法宣传。组织干警前往县烈士公园、全丰中央广场、湛江明亮纸品包装有限公司、乐民镇海山小学等地开展送法宣传系列活动。通过巡回审判、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普法答疑等方式,不断推进司法公开向纵深发展。全年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65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600余份。

(四)多方联动构筑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加强与综治办、消委会、工商联、妇联、司法局、社保局等机构联系,设立律师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接待室、诉前联调工作室和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切实提高对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家庭纠纷等案件的指导和调解力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2018年,开展诉前联调案件267件,达成调解协议103件,为我县信访维稳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加强司法救助和脱贫攻坚工作

强化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给予经济救助。全年共安排司法救助45人,发放执行救助金403000元,批准经济困难当事人缓交诉讼费53万元,保障经济有困难的群众能通过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精准扶贫活动,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认真落实县委部署,开展“十百千”干部回乡促脱贫攻坚行动,选派10名干警深入乡镇农村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加强司法监督,推进阳光司法

(一)加强信息公开和信息服务

推进审判流程、庭审公开、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依法及时公开审判执行节点信息,打造“阳光法院”。全年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3129篇。运用庭审直播网及户外电子显示屏,加大庭审公开力度。推行庭审公开“两个一”工程,即每周至少上线一个庭审直播,每位法官每月至少上线一个庭审直播。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实行庭审直播172次,观看次数101405人次,进一步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

(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依法及时公开代表委员最关注、最希望了解的信息,拓宽代表委员监督的广度和深度,认真落实向人大、政协报告工作制度,自觉接受监督。通过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见证执行、参与案件调解和座谈等方式,把阳光审务执行理念贯彻到代表委员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案件12件;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参加重要会议活动、参与见证执行、走访代表委员等活动986人次。

(三)加大司法宣传

着眼新媒体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重视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新特点,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法院”。在继续完善“一报两网三微”(即“遂法快讯”手机报、门户网站、内部网站、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的基础上,入驻开通抖音、澎湃问政等六大客户端平台(即抖音、澎湃问政、今日头条、网易、一点资讯、腾讯企鹅号),形成“1+2+3+6”模式的新媒体矩阵,积极打造法院融媒体品牌。全年共在各级媒体刊登法制报道50余篇,发布微博、微信130多条。

五、突出政治统领,锻造过硬队伍

(一)加强政治建设,突出党建引领

以党建为抓手,坚持融党建工作于审判工作之中,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参加专题轮训班等形式,引导党员干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上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涵养形成优良党风政风。开展“追寻红色足迹,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警前往黄学增廉政教育基地、钟竹筠故居、遂城镇下洋村、河头镇河头村等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现场观摩红色革命旧址,重温入党誓词,追寻红色足迹。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司法能力

对标“有激情、在状态、敢担当、出实效”要求,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不断强化干警业务能力培训,提升法律职业素养。通过远程现代培训、选派干警到高等院校参加培训等手段,切实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去年9月,我院与西南政法大学达成合作协议,双方签约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借助高校的法学理论研究优势,提升干警业务能力,进一步打造“学习型、专家型”法院。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院

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积极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办案“两个规定”,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高压预防腐败。持之以恒加强正风肃纪反腐败的力度,始终保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开展廉洁司法警示教育,切实改进司法作风。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这是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各位代表、委员,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界人士,致以最诚挚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

在回顾一年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审判执行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社会公众对执行难的观念仍未完全转变;收案增幅持续增长,法官工作负荷大,专业性人才外流,人员待遇仍需切实加以保障。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2019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开局之年我院将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更好更快建设美丽新遂溪,为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广东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贡献遂溪力量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把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实际行动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在法院得到全面贯彻。

二是突出审判执行主业。忠诚履行刑事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特别是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效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主动服务地方发展大局。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创新执行工作模式,维护司法权威。

三是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加快构建符合审判机关特点和审判权运行规律的内设机构体系,突出审判业务机构职能作用,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四是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思想,不断完善诉讼服务功能配套,统筹诉讼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建设。持续深化诉前联调、巡回审判、“送法五进”系列活动,不断拓宽司法服务范围,让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五是努力建设高水平法院队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坚决维护”。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积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打造过硬法院工作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凝心聚力主动作为,立足审判执行主业,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美丽新遂溪,推动遂溪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遂溪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是指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组织推荐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全国各地法院近年来在司法警务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其中广东地区有4家法院获此表彰,遂溪县人民法院是粤西地区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法院。

2、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是指根据《关于积极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和《广东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要求,按照“精简效能服务审判分级设置统筹推进”的原则,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建立设置科学合理、职能划分明确、运行高效顺畅,符合审判机关特点和审判权运行规律的内设机构体系,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3、人民法庭“两化”建设:为进一步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全面加强新时期基层人民法庭工作,按照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对法庭进行升级改造,以信息化助推法庭工作,建设规范法庭。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1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5、涉军停偿案件:2016年,中央军委出台通知,要求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最高人民法院也印发通知,要求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为以上行动,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6、四项核心指标:根据“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说明要求,“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到9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0%”、“执行信访案件化解或办结率达到90%”和“综合结案率达到80%”作为适用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一票否决”的核心指标,要求所有法院必须紧盯任务目标,找准问题短板,全力攻坚,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战。

7、“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网络查控系统,加强与16个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等合作,通过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

8、“执行难”与“执行不能”:“执行难”是指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书等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本身具有履行义务的能力,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形。“执行不能”是指因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不具备执行条件,虽然法院穷尽所有执行手段,仍然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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