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法院2015年工作报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04-01  浏览次数:391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遂 溪 县 人 民 法 院

工 作 报 告

 

2015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开展“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年”活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司法办案稳步前行。去年全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002件(含旧存),首次突破4000件,较上一年增长37.20%;审结案件3466件,同比增长32.54%;两项指标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三位,创下历史新高。面对受理案件数量剧增的局面,我院统筹协调、攻坚克难,狠抓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审判质效始终保持高位水平。在各项审判质效指标中,反映办案效率的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为2.95%,生效案件发改率为0,反映办案效率的审限内结案率为99.83%,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法官人均结案数为85件,同比增长25.30%,超过全市法院人均结案数25件。

二是司法改革亮点凸显。率先在全市推行诉讼文书电子送达,成立粤西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顺利完成人民法庭主审法官选任工作,得到上级法院肯定,被确定为今年第二批司法改革试点单位,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司法改革工作。

三是司法为民全面落实。坚持开展“送法五进”系列活动,将法律带进校园、乡镇、社区、企业、部队;主动参与遂溪法治建设,拓展司法服务社会功能;积极做好诉前联调和信访维稳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坚持严格公正司法

(一)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年共新收各类刑事案件388件,审结368件,同比分别增长23.57%21.05%,惩治犯罪分子573人。积极参与“3+2”专项整治行动,共审结涉毒、涉赌、涉黑、涉“两抢一盗”等案件278件,严惩罪犯360人。大力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结王秋平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审结段跃华非法买卖枪支案,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取得良好效果。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发挥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

(二)依法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责,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全年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2475件,审结2210件,同比分别增长17.27%4.89%,解决纠纷标的金额20.7亿元。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审结涉及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医疗等涉民生案件688件;高度重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类案件523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买卖纠纷、房地产开发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金融借贷合同纠纷等案件999件,为促进遂溪经济平稳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依法履行执行工作职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全年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889件,执结888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9259万元。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应用大数据技术破解执行难。通过网络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年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公布与查询平台”250人。积极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规范执行款和执行档案管理”、“清理再续封执行案件”等专项活动,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提高执行效率。

二、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提升法治水平

(一)推行院庭领导办案制度,回归工作主业

我院全面推行院庭领导办案制度,积极推动院领导、专职审委委员及庭领导到一线办案,带动全院工作重心回归执法办案主业。2015年,我院院长、副院长、专职审委委员、庭长、副庭长等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2925件,占全院办理案件数的84.39%。院庭领导带头开庭办案已成常态。

(二)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保障群众诉权

去年5月,我院正式实施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释明,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如实立案,深化诉权保护,解决人民群众立案难问题。

(三)开展诉讼文书电子送达,破解送达难题

为破解送达难题,提高审判效率,我院于去年4月制定了《民商事案件电子送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在全市法院系统内率先推行诉讼文书电子送达。截止去年年底,已有180件民商事案件成功使用电子送达。

(四)启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创新改革局面

以深化人民法庭改革为试点,大力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去年5月,我院正式启动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经过个人申请、资格审查、选拔测试、考核、组织考察、公示、任命等七个环节,选任了3名年纪轻、素质高、能力强的法官担任人民法庭主审法官。在人民法庭组建标准化审判单元,实行以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的新型审判工作模式。我院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得到了市中院的充分肯定,并在雷州现场会上作经验介绍。

(五)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推动绿色发展

我院紧扣当前改革热点,启动专业化审判单元设立工作,成立粤西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该审判合议庭采用“1名主审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审判团队形式,于723日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陈某财盗伐林木一案。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该案的庭审,中新社、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湛江日报等多家媒体作了宣传报道。我院专业化审判方式改革也被写进今年市中院人大工作报告。

(六)做好人财物省统管准备工作,推进改革步伐

根据上级要求,我院积极做好人财物省统管的各项准备工作。在人员管理方面,已经完成了法官等级职务套改工作;在财务管理方面,完成了2016年的预算编制和资产清理工作,为有序推进改革步伐打下坚实基础。

三、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一)推进“送法五进”系列活动,让司法更接“地气”

继续深入开展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乡镇、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和送法进军营等“送法五进”系列活动,擦亮司法为民工作品牌。2015年,我院先后组织在洋青镇、驻遂空军某部、建新中学、广东省广前糖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开展普法送法工作,社会反映良好。

(二)参加遂溪法治建设,让社会更加和谐

组织干警参加县妇儿工委举办的“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获得群众好评。在“6.26”国际禁毒日和“12.4”国家宪法日,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向群众发放宣传册,解答法律疑问,促进我县法治建设。

(三)设立“孔圣山旅游区巡回法庭”,让景区更加“洁净”

201578,我院在遂溪孔圣山旅游区筹建指挥部正式挂牌成立“孔圣山旅游区巡回法庭”,为我县孔子文化园的建设、征地拆迁等提供司法服务。孔子文化园建成开放后,该巡回法庭将转变职能,受理涉及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游客人身、财产损害及旅游服务等纠纷案件。

(四)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百姓更加受益

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去年全年共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基金40万元,其中向刑事特困被害人家属发放救助资金12万元,向执行特困当事人发放救助资金28万元。对交不起诉讼费的125件案件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缓、减、免交诉讼费金额310万元,有效保障困难群众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抓好诉前联调和涉诉信访工作,让调解更加灵动

深化诉调对接,与县消委会、县工商联签署合作协议,突出化解消费维权、金融借贷等多发性纠纷。全年共新收诉前联调案件105件,全部成功调解。坚持诉访分离原则,推动完善涉诉信访从普通信访退出后的衔接机制,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全年共接访群众6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23件,处理群众来信25件,办理上级机关交(督)办案件22件。

四、继续深化司法公开,大力增强司法公信

(一)推进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改进司法作风

继续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将案件流程、公共信息、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及时公开,服务司法改革决策。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全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网公开裁判文书1443份。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问题为导向,以公开促公正,切实改进司法作风。

(二)完善阳光司法机制,加大司法宣传

着眼新媒体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法院”。继续完善“一报两网三微”(即“遂法快讯”手机报、门户网站、内部网站、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在各级媒体刊发法治报道42篇,发布微博1500余条,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法院工作。

(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大力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联络沟通工作,多次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积极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院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广泛开展由院领导带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活动,积极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开展司法建议工作的情况,并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狠抓落实整改。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观摩庭审,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官驾驭庭审等业务能力的评价。

五、努力打造过硬队伍,全面落实从严治院

(一)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提升干警政治素养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班子成员参加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班子和党员干部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自觉。结合建院65周年,开展“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学习邹碧华精神”演讲比赛,鼓励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凝聚改革共识。推出王艳、何元能等法院“四老”法官宣传材料,用我院退休老法官的先进事迹教育年轻干警,传承法院优良传统,取得良好效果。

(二)有效整合教育资源,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大力加强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组织干警收听收看法律法规视频报告会;由我院干警担任主讲人,举办学习讲座;选送业务骨干到上级法院和各级党校参加培训;组织法警大队参加“岗位大练兵”培训;运用网络、微信、QQ等开展在线学习研讨,将干警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鼓励干警参加高学历教育,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干警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在2015年度全市法院系统表彰中,我院获得两个集体和三名个人奖励,数量位列全市第一。县妇联授予我院“三八红旗手集体”称号。此外,在全省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登记评定中,我院司法警察大队荣获“一级警队”的称号。

(三)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健全廉洁司法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严格开展党廉责任倒查,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廉政监督卡的执行情况、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经费支出使用情况、窗口工作作风等进行重点督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大力整治“六难三案”,坚决反对“四风”。结合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干警观看先进典型事迹和反腐倡廉教育片,对司法腐败行为零容忍。坚持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德,要求领导干部做勤政的模范、廉政的表率。

在回顾一年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审判执行工作任务特别繁重,自去年5月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我院新收案件持续大幅增长。虽然我院已经做好前期准备,但是结案仍然赶不上收案速度。全年仍有存案536件,同比增长113.55%二是司法体制改革即将全面推开,部分干警仍然信心不足,存在等待观望情绪。人员流失、法官断层等问题日益突出。三是个别干警缺乏政治敏感性,大局观念和群众意识有待增强,司法作风有待改进。这些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我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我县落实“十三五”规划、全力打造水生态文明城市、实现“幸福、生态、法治、和谐新遂溪”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履行审判职责,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深入开展严打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暴力恐怖、涉枪涉黑、“两抢一盗”及涉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服务遂溪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推动法治遂溪建设。

二、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今年,我院即将全面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改革包括推进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等四项工作。改革的重点是完善法官员额制,组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单元,理顺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原则,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全面落实司法为民,不断满足司法需求

我院将在诉前联调、“送法五进”、巡回法庭等司法为民活动基础上,继续探索更多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把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贯穿于立案接待、审判执行、判后答疑、涉诉信访等各项工作始终,努力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和效率的统一。

四、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着力打造阳光司法

继续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打造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的平台。大力构建新型诉讼服务中心,完善网上预约、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等信息化服务手段,提升诉讼服务层次。进一步简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收集、工作整改和情况反馈程序,及时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意见、建议及案件的处理情况,强化在司法改革大背景下人大对法院工作的监督。

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能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审判执行权的制约和监督,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法官流失、法官断层等问题,实施人才兴院战略,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

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领导下、县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忠实履行职责,扎实工作,攻坚克难,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打造幸福、生态、法治、和谐新遂溪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遂溪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年:201411月,《广东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及相关子方案获得中央批复同意。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扎实有序、稳步推进各项改革,省法院将2015年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年”。在深圳、佛山、汕头和茂名四个市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即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同时,鼓励非试点法院切实做好改革试点“自选动作”的前期探索,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推进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开展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并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深圳前海法院、珠海横琴法院实行全新的综合法院运行模式等。

2、有关指标:

1)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已结上(抗)诉案件中,结果为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与同期已结一审案件中判决结案之比。

2)生效案件发改率:已结再审案件中,结果为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与同期发生法律效力案件之比。

3)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法定审限内结案数除以总结案数(包括延长审限后结案数)所得到的比率。

3、“3+2专项行动:2015年,省委、省政府提出“继续抓好严打工作”的要求,省公安厅作出了开展“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的部署,“3”即省厅确定的涉毒、涉黑恶、涉“两抢一盗”犯罪活动,“2”即我市结合本地实际自行选定的“涉赌”和“涉枪”犯罪活动。

4、立案登记制改革:是一种与立案审查制度相对应的立案制度,是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指出的要求,只要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符合要求的起诉状,法院无需审查,就应立案登记。该制度目的在于降低法院立案门槛,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努力保障当事人诉权。

5、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审判权是指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判的一种国家权力,运行机制是指影响运行的结构、功能及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方式等因素所构成的体系。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是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核心,改革的重点在于解决审判权独立性不足、功能定位偏差等问题。未来的改革方向将是明确法官独立审判权问题,提高法官职业化程度;明确法院内部权力运行问题,限制院、庭长实行行政性的管理权,减少或取消对案件裁判结果的审批,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

6、“送法五进”: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乡镇、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和送法进军营等“送法五进”系列活动。

7、司法救助基金:主要包括刑事被害人救助和执行救助,是指经过法院判决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无能力履行也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被害人或申请执行人因此生活极度困难,在法院穷尽一切手段执行后,由有关职责主体拿出一定的资金给予一次性的经济救助。

8、三大公开平台:为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周强院长在20131127日召开的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上首先提出建立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并要求选择部分法院开展试点工作,这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的一项重大举措。

9、“六难三案”: 20146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的要着力解决人民法院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简称“六难三案”。

10、法官员额制:即法官的编制限额。即从编制上确定法官数量的制度,它是法官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目的是通过控制法官数量等措施,促进法官队伍精英化、专业化,提高法官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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