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法青年说丨此心安处是吾乡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8-18  浏览次数:121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刑事审判庭——盛艳培


 “质朴河南,诚信中原,自古是之。”那是陪我长大的地方。

“溪水合流,民利遂之。”这是我现在工作的地方。

2017年6月,我走出母校西南政法的大门,2017年7月31日,走进遂溪县人民法院,从一名法学院的学生变成一名司法工作者。弹指挥间,回头看这五年的工作学习生活状况,我收获颇丰。

 

日常审判与专项行动的双重打磨

“在刑庭工作,不仅仅办案这么简单,还需要其他的综合能力。”这是我在刑庭工作最常听见的一句话,很多事情也是身临其境才能感同身受,从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到现在的常态化,从“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到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我在每一个专项行动中与同事密切配合,慢慢认清自己,逐渐成长起来,有了属于自己的那一套经验做法。

接触刑事案件,我遇到了许多“问题少年”,他们走上犯罪的原因有很多,因贪图钱财抢劫盗窃、或因所谓的江湖义气寻衅滋事、或因情场失意而故意伤害他人。无论犯罪的缘由如何,最后都会面临一个问题:他们再次走进社会时,该如何融入,从“问题少年”变成“时代青年”。

后来在刑事审判中,我学到了重要一课,遂溪法院法官在宣判后,向未成年人赠送“法官寄语”,帮助分析犯罪的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希望和忠告,促其认清自身行为的错误,努力改造,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对于少年犯惩罚不是目的,教育感化挽救才是根本。”我一直都记在心里。

 

以干促学与自主学习的自我修炼

法律知识浩瀚如烟海,三年研究生,四年法本,五年法院工作经历,站在法的面前,依然未及其万分一二。

苏格拉底说:“认识自己的无知是最大的智慧。”于我而言,是事实,也是一种态度。在法院工作这五年,《刑法修正案(十)》《刑法修正案(十一)》《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2021》相继颁发实施,具体罪名的司法解释随着时代发展也应运而生,面对新情况新变化,“无知”的我一直在默默思考、探索、总结,强化专业能力,解决接踵而至的新难题,以寻求内心的充盈和业务的娴熟。

很庆幸,法院“传帮带”的培养模式一直是个优良传统,遇到疑难案件,法官导师会循循善诱我发表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后作出反馈,促使稚嫩的我们独立思考,在司法实务中贯通理论知识,拓展法律思维,年轻人的工作基础在以干促学中逐渐筑牢。另有身边的优秀同事为榜样,在琐碎程序化的事务工作中不停开发工作技能,激发工作潜能,通过研读专著,查找案例,与人交流等方式,然后按照自己的节奏,摆脱重复轮回,不断历练积累,又乐在其中,厚积而薄发。

 

新朋在侧和旧友托底的惺惺相惜

“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千年前,苏轼用诗句安慰了自己,也安慰了后来人。

在遂溪法院工作这五年,我结识了新朋友,也牵挂在家乡的亲友。她们是夜晚周末陪伴我的单身舍友,让独在异乡的我在下班后没那么孤单;他们是一群经常加班并肩作战的队友,协同配合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难题;他们是那些给予我温暖和托底的亲友,给我支持和力量替我负重前行;他们是敢于直言的诤友,提醒我自勉自强,锻炼自己。面对生活的风雨,她们犹如一缕阳光透过裂缝温暖了自己,也让我的心安定了下来。

生活不易,珍惜当下,我始终相信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选择自己喜欢的,喜欢自己选择的,工作如此,人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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